根据烟台市粮食局《关于组织申报烟台市放心粮油产品、示范店和骨干示范企业的通知》(烟粮字〔2017〕32号)要求和有关规定,经企业自愿申报和县市区粮食主管根据烟台市粮食局《关于组织申报烟台市放心粮油产品、示范店和骨干示范企业的通知》(烟粮字〔2017〕32号)要求和有关规定,经企业自愿申报和县市区粮食主管部门审查推荐,经评审小组现场评审,烟台市牟平区昆嵛春晶粮油有限公司、烟台市军供粮油有限公司2家企业达到了烟台市“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”有关标准规定,现通过烟台市粮食局政务网予以公示,公示期五天,接受社会监督。监督举报电话:6256573。部门审查推荐,经评审小组现场评审,烟台市牟平区昆嵛春晶粮油有限公司、烟台市军供粮油有限公司2家企业达到了烟台市“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”有关标准规定,现通过烟台市粮食局政务网予以公示,公示期五天,接受社会监督。监督举报电话:6256573。